公司想要开除我,我不干,把单位电脑拿走卖了,犯法吗?
【文】张领域
在您提出的情况中,如果公司想要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,而您不同意并拿走单位电脑并将其卖掉,这种行为是违法的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,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在您的案例中,单位的电脑属于公司的财物,未经允许擅自拿走并出售,构成了对公司财物的侵占,可能被视为盗窃行为。即使您认为公司对您的处理不公,也不能采取非法手段解决问题。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,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,例如与公司协商、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因此,如果您已经将单位电脑卖掉,建议您立即停止此类行为,并尽快与公司沟通,尝试解决问题。如果公司坚持解除劳动合同,您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,而不是采取违法行为。同时,您可能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